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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火险预警!这份森林防火倡议书请转发接力!

综合 村管理员 发布 来源: 雾河村 浏览1366次时间:2022-09-21 07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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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镇广大居民朋友:

        你们好!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森林是人类的好朋友,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,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4月30日是我镇森林防火重点期,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,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,我们向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:

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监督员。预防森林火灾,控制火源是核心。大家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,从身边小事、日常生活习惯做起,严格遵守森林防火“十不要”“五不烧”。“十不要”:1.不要携带火种进山;2.不要在林区吸烟、用火把照明;3.不要在山上野炊、烧烤食物;4.不要在林区内上香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5.不要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等;6.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;7.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;8.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;9.不要在林区内狩猎、放火驱兽;10.不要让老、幼、弱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“五不烧”:1.未经批准不烧;2.未开好防火线不烧;3.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;4.刮风、高温、干旱天气不烧;5.无人看守不烧。

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。“森林防火千秋业,生态安全万代兴”。森林火灾既会破坏优美生态环境,火灾肇事者又会被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,情节严重的将有牢狱之灾。请大家“无论春夏秋冬,森林防火记心中”,牢固树立“森林火灾重防范、严控火源是关键”意识,积极倡导绿色、文明、安全、环保新风尚,要主动向家人、亲朋好友宣传相关规定,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,积极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,普及森林防火常识,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,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。

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文明祭扫倡导员。“思亲莫使烟火扰,文明平安祭先人”。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,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。自觉摒弃上坟烧纸、燃香烛、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,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,倡导以献一束花、敬一杯酒、植一棵树、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,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、健康、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,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。

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管理员。坚持把森林防火放在心上、责任扛在肩上、任务落实在行动上,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、吸烟、野炊、上坟烧香烧纸时,要主动进行劝诫,主动制止违法野外用火行为,不做旁观者。一旦遇有森林火灾,不要惊慌失措,也不要盲目施救,要进行合理避险,请立即拨打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717-6611508,严禁个人扑火,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,严防人身安全事故。对痴、呆、傻、聋、哑、精神病患者和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,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(她)们用火、玩火引发森林火灾。因监护不力导致此类人群引发火灾的除需赔偿森林火灾损失外,还将严肃追究监护人责任。根据国务院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给予警告,对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       朋友们,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森林防火,关乎你我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严防森林火灾,守护绿水青山,共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为推进三斗坪镇建设高品质湖北省森林城镇做出新的贡献。


三斗坪镇人民政府

2022年9月20日

来源:镇林业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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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森林火险预警!这份森林防火倡议书请转发接力!

    综合 村管理员 发布 雾河村 2022-09-21 07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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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:

            你们好!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森林是人类的好朋友,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,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4月30日是我镇森林防火重点期,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,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,我们向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:

    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监督员。预防森林火灾,控制火源是核心。大家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,从身边小事、日常生活习惯做起,严格遵守森林防火“十不要”“五不烧”。“十不要”:1.不要携带火种进山;2.不要在林区吸烟、用火把照明;3.不要在山上野炊、烧烤食物;4.不要在林区内上香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5.不要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等;6.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;7.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;8.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;9.不要在林区内狩猎、放火驱兽;10.不要让老、幼、弱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抢险。“五不烧”:1.未经批准不烧;2.未开好防火线不烧;3.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;4.刮风、高温、干旱天气不烧;5.无人看守不烧。

    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。“森林防火千秋业,生态安全万代兴”。森林火灾既会破坏优美生态环境,火灾肇事者又会被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,情节严重的将有牢狱之灾。请大家“无论春夏秋冬,森林防火记心中”,牢固树立“森林火灾重防范、严控火源是关键”意识,积极倡导绿色、文明、安全、环保新风尚,要主动向家人、亲朋好友宣传相关规定,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,积极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,普及森林防火常识,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,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。

    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文明祭扫倡导员。“思亲莫使烟火扰,文明平安祭先人”。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,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。自觉摒弃上坟烧纸、燃香烛、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,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,倡导以献一束花、敬一杯酒、植一棵树、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,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、健康、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,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。

            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管理员。坚持把森林防火放在心上、责任扛在肩上、任务落实在行动上,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、吸烟、野炊、上坟烧香烧纸时,要主动进行劝诫,主动制止违法野外用火行为,不做旁观者。一旦遇有森林火灾,不要惊慌失措,也不要盲目施救,要进行合理避险,请立即拨打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717-6611508,严禁个人扑火,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,严防人身安全事故。对痴、呆、傻、聋、哑、精神病患者和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,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(她)们用火、玩火引发森林火灾。因监护不力导致此类人群引发火灾的除需赔偿森林火灾损失外,还将严肃追究监护人责任。根据国务院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给予警告,对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        朋友们,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森林防火,关乎你我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严防森林火灾,守护绿水青山,共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为推进三斗坪镇建设高品质湖北省森林城镇做出新的贡献。


    三斗坪镇人民政府

    2022年9月20日

    来源:镇林业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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